辽宁审议通过《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03-19    来源:辽宁日报

  3月18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省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进一步明确我省接待工作的具体标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各项措施,进一步固化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共同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为指导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准则和依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共24条,对接待范围、迎送和陪同、住宿、用餐、用车、经费管理、经费结算、信息公开、接待纪律、监督检查等19个方面的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记者姜义双 刘立纲)

责任编辑:贺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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