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胡浩)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增长学生科学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的课外读物存在良莠不齐现象。教育部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为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明确标准要求,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
教育部教材局局长田慧生介绍,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进校园中的管理职责及其管理边界,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权赋予学校,将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责任压实到学校。管理办法提出,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 田慧生介绍,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主体和可选择的推荐目录范围,确定了推荐的“初选—审议—确认—备案”程序,明确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同时,为防止出现因噎废食的倾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倡导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积极导向。
责任编辑:邓 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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