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防疫形势
东莞全市公安民警、医护人员、志愿者、
社区工作人员连续奋战
市民朋友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
支持全市的抗疫工作
可是,在这共抗疫情的关键时刻
有个别市民却罔顾自己
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违反防疫相关规定
被公安机关依法严厉处理
其中
茶山两名男子就因拒不佩戴口罩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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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罗某、于某在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的情况下,不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的劝阻,强行闯进茶山镇某小区,并与随后赶到民警、防疫工作人员、保安发生争吵,在不出示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强行离开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罗某、于某分别被处行政罚款200元。
另外,这些违反防疫相关规定的行为也被处罚了!
恶意散布虚假言论被处罚
2022年2月28日,付某在万江街道金泰社区的“疫苗与核酸咨询群”里散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自己已经逃了出来”的虚假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2022年3月3日,蒋某在大朗镇水平村故意将其亲人的核酸检测报告篡改为“阳性”,并将篡改后的图片发送至其所居住的出租屋微信群,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场所经营者偷偷营业被处罚
2022年3月4日,何某在明知人民政府因疫情要求沐足场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相关决定、命令,仍然营业其位于谢岗镇曹乐村的沐足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何某被依法行政罚款200元。
故意破坏隔离设施外出被处罚
2022年3月15日,莫某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关于疫情的相关通告,在大岭山镇鸡翅岭村某路口,故意破坏防疫隔离设施外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莫某被处行政罚款200元。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刻,需要大家积极主动配合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同时,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莞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规定、故意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故意损坏防疫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继续保持严打态势。
(来源:平安茶山、茶山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