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记者从市妇儿工委办获悉,东莞成功入选,获批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据悉,东莞拥有常住儿童163万,其中流动儿童数量占54%。一直以来,东莞市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党政合力谋划部署儿童友好蓝图,探索推进“四个坚持”(“坚持普惠共享”“坚持科创特色”“坚持湾区融合”“坚持儿童视角”),努力做到“六个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益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友好”),让全市儿童在托育、教育、医疗、权益保障等儿童发展“急难愁盼”方面享受全周期、全领域、全流程友好。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敢为人先,儿童友好城市多项工作已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包括率先成立儿童友好玩具和婴童用品企业联盟、率先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中新增儿童权益代表、率先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考量等,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入选有什么好处?记者梳理发现,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部等23部门于2021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中央财政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等,这也意味着东莞未来开展相关工作将有更多政策和资源支持。
市妇儿工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莞市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聚力“百千万工程”,实施儿童友好全域行动,在城市规划理念、家庭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儿童产业链条等方面实现突破,推进“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让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