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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由市政府新闻办指导,武隆区委宣传部、武隆区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武隆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第二场发布活动在芙蓉街道北滨广场举行。活动现场,来自区创文办、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芙蓉街道办事处等7个部门(街道)的发言人,围绕志愿服务、小区管理、市场监管、垃圾分类等与大家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话题,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并以“你提问,我回答”的形式进行现场答疑。
市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志愿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创文办副主任邱小丘:志愿服务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成为志愿者是市民个人文明素质高的充分体现。随着精神文明的日益丰富,全国上下志愿者队伍正在逐渐壮大。
我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建立1个志愿服务总队,结合行业特征,打造理论政策宣讲、beplay官网app 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旅游服务、扶贫帮困等9类专业志愿服务队伍;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及村社组建的志愿服务队450余个,注册志愿者达4.8万人。
那么,作为武隆市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志愿者呢?一是可以登录武隆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输入信息注册登记,您就是一名志愿者了。二是可以参加单位部门、社区组织的志愿活动,向单位和社区申请成为一名志愿者。
怎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呢?一是平台中,各志愿服务队组织活动时会招募志愿者,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活动报名,被志愿服务队选中后,您就可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了。 二是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所在社区、村社及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同时,您也可以一是在平台上面发起志愿活动,当您觉得某项活动很有意义,需要召集志愿者献爱心时,您可以在平台上发起活动,经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管理员审核后,您就可以通过平台招募志愿者,开展活动了。二是通过务区民政局注册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招募志愿服者,组织开展活动。
志愿者不但可以通过平台参与和组织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在平台上通过点单的方式,寻求帮助,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接单、派单,相应团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此解决大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达到“互助”的目的。
为鼓励善行义举,传递正能量。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还出台了制度,要求志愿者参加活动后,由志愿服务团体以小时为单位,认定志愿者服务时间,作好永久记录,作为评选先进志愿者的依据。区里还制定了激励表彰机制,对优秀的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定期进行表彰。
市民:火车站现在进出站的梯坎又高又陡,老年人、带行李多的旅客上下很不方便,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勇:2020年,新建的武隆火车站投入使用后,极大地改善了武隆对外形象,但目前,由于火车站部分配套附属设施不完善,给乘客带来了不便,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我深表歉意。根据武隆火车站站房换边及广场一体化方案,游客集散中心、公交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及网约车停车场、无障碍通道及商业设施等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逐步修建完善。现在进出武隆新火车站的人行阶梯通道,是临时通道,所以缺乏无障碍通道。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将加大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对接,以尽快完善火车站配套附属设施的建设。
市民:我想问一下怎么查询班车信息?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勇:现在有三个渠道可查客运班车信息,一是可以通过关注“渝客行网”或“愉客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二是可关注渝运十八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三是在工作时间,通过拨打区客运站电话77734607进行电话咨询。
市民:公交车上设的有老、弱、病、残、孕座位,有时候没人让座,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勇:《公交客运管理规定》要求,公交车驾驶员、乘务员应当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这是关于让座的法律约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主动为老、幼、病、残、孕乘客让座已蔚然成风,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但是偶尔也会发生不愿意让座的现象。
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我们一是将督促公交公司设置到站提示音时,循环播报提醒乘客主动为老、幼、病、残、孕乘客让座的内容。二是驾乘人员遇到这种情况,要提醒乘客遵守社会公德,动员乘客主动让座。为老、幼、病、残、孕乘客让座,这是这会公德、是社会新风尚,需要大家遵守、践行,更需要社会舆论力量来维护。“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
市民:我想问一下,电动车是否还能上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杨杰: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重启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21号、208号)的要求,2019年4月15日以后销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备案登记。现在居民朋友们购买电动车需要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资料须准备: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保单;公司须准备: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单。
车辆保险收费相关标准为:二轮电动自行车:190元,三轮电动自行车:200-400元。
市民:我想问一下,小区要新增或更换电梯、摄像头等设施设备怎么办?
区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副主任唐雷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因此,小区要新增或更换设施设备,应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费用从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无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自筹资金。
市民:我想问一下,小区里面除了电梯间、入户口的广告以外,还有哪些属于公共收益?应该如何分配?
区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副主任唐雷生: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是指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入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公共场地的车位租金收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公共区域设立摊位的租金收益以及其他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市民:我看到一些自称是直销厂家的人在武隆租一个大场子,天天搞养身讲座、推销保健产品,参加的人大多是老年人,还有很多人买,花的钱还不少,我们主管部门该怎么管理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谭璇:经统计,全区共有保健品销售主体266个,销售场所以药房、诊所、直销企业和体验式销售门店为主,销售保健品种类以降脂、降压、降糖、增强免疫力和亚健康调理为主,销售方式有店内推销、微信或传单宣传、会议营销、体验式营销等形式。
我局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全区保健品销售市场总体可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围绕会议营销保健品的突出问题,我局通过备案落实了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承办会议的重点场所申报责任,我们把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介入、事前预防;通过实施保健品会议营销申报备案制度,部分宾馆、酒店已不愿承办营销会议,较好在前端遏制了保健品非法营销的现象。
二是强化联动宣传。我局加强了与乡镇(街道)和城区各社区的协作配合,由我局提供宣传资料,各乡镇通过赶集日宣传、干部入户走访宣传等形式开展了农村地区保健品消费指数全覆盖宣传教育,城区市场监管所积极配合各社区通过标语、传单、LED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正确认识保健品。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我局紧紧围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八个整治重点,以城区、学校及周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监管巡查和打击整治,全面掌握本辖区保健市场主体和客体的基本情况以及保健市场的违法特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专项整治中,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18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要场所175个,检查“保健”类店铺515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102个,发现违法行为1个。
四是强化社会共治。广泛宣传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落实投诉举报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健品监管,共同营造良好的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
五是强化打击惩处。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了与公安、宣传、beplay官网app 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了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会商等制度。专项整治中,开展联合执法15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5次,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1件,保健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如果大家遇到虚假宣传,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滋生。
市民:现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把每一个楼层的垃圾桶撤掉,这个我们感觉很不方便。能不能不撤哟?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黄小平:垃圾分类可以实现三个好处,第一是无害化处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第二是可以实现资源化利用,垃圾现在叫资源,分类之后的垃圾可以发电,可以回收再利用;第三是可以实现减量化。我们城区的垃圾现在如果不分类,我们集中处理的费用就比较高,如果分类之后,把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那其他垃圾再处理,我们的费用会降低。同时,从这几个好处来看,垃圾分类做好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楼道设置垃圾桶有三个方面的坏处,第一个坏处,就是我们的楼栋,尤其是我们的高楼比较窄,既是我们的出行通道,同时也是我们的应急消防通道。如果垃圾桶不撤,在应急的时候就会阻碍我们的消防救援。同时,垃圾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此外,夏天垃圾会散发异味,垃圾在楼道异味特别突出。第三,重庆市把垃圾分类作为居民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要履行,所以重庆市把垃圾分类楼道撤桶作为垃圾分类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民:我想问一下江北水漾年华那个立体停车场好久建的好?收费高不高?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黄小平:我们老城区,老道路,江北一线条件比较差,武隆针对这块规划了4个地方,包括我们水漾年华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由区规资局下面的渝隆公司建设,预计7月底建成投用。现在主要是在检测,检测合格之后向公众开放,建成以后可以提供75个停车位。
关于收费问题,按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停车场的收费有三种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将由公司向物价部门报批之后确定,参考周边和城区的类似停车场,可能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的方式,停车场的收费更多考虑周边的关系,整体收费会高于周边停车场。
市民:你好,我是滨江花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是自治物业,小区内乱堆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时有存在,部分业主不听劝解,拒不整改,我们应该怎样制止?
区芙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王刚:公共楼道堆放杂物,这个问题不仅长期困扰着物业工作(业委会)人员,同样也困扰着共享公共区域使用权的广大业主,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我们时常会接到有关杂物堆积的投诉,大多业主碍于邻里关系都通过物业或业委会进行协调,这样往往是治标不治本。有些问题,还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业主楼道堆杂物已经触犯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又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所以,楼道堆杂物属于违法行为,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告诉业主,“小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作为业主,为了自身及周围邻里的安全,要加强自我管理,养成定期清理自家闲置用品的习惯,不用的物品可卖掉或扔了,不要放在楼道里,”如果拒不整改,小区物业、业委会、其他业主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起诉。
市民:芙蓉街道江北片区的老旧房屋大部分存在这些问题:电梯、健身场所、小区绿化严重滞后,部分房屋存在外墙爆壳和消防安全隐患。请问现在是否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相关政策?
区芙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王刚:经前期区实地查看摸排的情况,对芙蓉街道江北段以芙蓉西路社区4个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4个老旧小区片区。提升改造为2000年以前修建的房屋,改造的内容大致包括房屋隐患、线路管网、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整治维修。按照改造量、资金量、居民意愿、轻重缓急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预计2022年开始启动分批实施。
(代君君 黄钰桐 潘柠杏 整理)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 武隆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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